相关条款
2016-03-18 09:18:29
1、大赛参赛团队成员必须如实参加大赛设计,不得他人替代,如发现替代,取消参赛和获奖资格,通报批评。
2、学生组参赛队员身份以大赛报名时的学生证(或学校证明)、身份证为准。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加全国3D大赛,但如因离校而没有配合指导教师组织参加大赛复赛(6月)和决赛(11月)的等同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职业组参赛选手身份以报名时身份证信息为准。
4、参赛团队在大赛结束之前不得以任何目的将大赛参赛作品用于其他比赛或发表于其他媒体。
5、参赛团队应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对于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参赛团队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6、参赛团队拥有参赛作品(包括创意、文档、源文件、图片、视频等)的知识产权;大赛组委会保留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推广的权利,对参赛作品的其他商业使用须征得参赛团队同意。
7、参赛团队获得的奖金(或奖品)如需缴纳税费,将由参赛团队自行承担并办理相关手续。
获奖参赛团队有义务协助并配合大赛组委会做好大赛宣传、推广工作。
8、参赛团队一经提交参赛作品即代表完全接受大赛规则。
9、大赛组委会将对所有参赛者的个人详细信息进行保密。
10、大赛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大赛的赛程、奖项设置等进行微调,调整详情都会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告。
11、大赛组委会拥有“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最终解释权。